根據《樂山市沙灣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批示,從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申報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沙灣區城鎮戶籍且實際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沙灣區城鎮戶籍滿3年;
(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含), 且3年內無房產轉讓記錄;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含),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城鎮低收入家庭(指經民政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等家庭,下同)相關規定。
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1.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控制標準:一人或兩人家庭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6平方米;三人家庭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4平方米;四人及其以上家庭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原私有住房、優惠購買公有住房以及租住公有住房等,在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租金核減時應合并計算面積予以核減。
三、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2025年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按沙灣區市場平均租金執行,即每平方米5元。
四、2025年度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辦法:
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及婚姻關系證明(提交復印件并繳驗原件);
2.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區民政部門認定其屬低保邊緣家庭的證明;
3.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出具的現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五、申報程序:
隨時可申報,每季度審核,一年發放4次。
樂山市沙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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