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定相關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區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上級相關政策和區委、區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及區本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在沙灣的相關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擬定煤炭產業發展計劃,組織實施準入條件、行業標準、按權限審核、上報煤炭項目并負責建設管理,負責煤炭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煤炭行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負責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瓦斯治理與利用,推進煤炭體制改革。
(十五)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煤礦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關安全科技發展工作,參與煤礦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六)依法組織、指導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九)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按省市統一部署穩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
(二十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
(二十四)職能轉變。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辦公地址:沙灣區福田路13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辦公電話:0833-344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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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股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維穩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紀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招錄、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社會動員工作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一般安全事故的掛牌督辦,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研究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
(二)應急股
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全區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推進指揮平臺對接工作,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全區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事故災害和自然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的綜合、研判。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分轉和報送。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規劃信息傳輸渠道,管理維護應急管理信息系統。
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監督實施消防法規、規章和標準。組織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應急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水旱、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設。組織參與對外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區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管理、分配上級和本級下撥救災款物、應急救援裝備并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編制并實施應急救援裝備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作和避難設施建設。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自然災害和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承擔公眾知識普及工作和社會動員工作。
建立自然災害和重大安全生產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災情核查、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
(三)行業安全股
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擬定煤炭產業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按權限審批、核準、上報煤炭項目并負責建設管理,負責煤炭生產協調與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煤礦工程質量,負責煤炭行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核定煤礦生產能力,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承擔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負責煤礦復產驗收工作,指導協調煤層氣開發利用,推進煤炭體制改革。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負責組織、指導煤礦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關安全科技發展工作,推進煤礦企業整頓關閉,參與煤礦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下屬單位
(一)樂山市沙灣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二)沙灣區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所
職能待三定方案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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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友: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吳潤明: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分管辦公室、法規股、應急救災股、機關黨委辦
童俊銘: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綜合安全協調股、基礎股和危化股
黃文棟: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執法大隊、煤監股和非煤礦山監管股
武 凱:森林防滅火專職副指揮長,分管應急指揮中心、森林專業撲火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