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鎮位于沙灣城區東面,東與踏水鎮相連,東南與福祿鎮接壤,隔大渡河從北往南分別與嘉農鎮、銅河街道、沙灣鎮、軫溪鎮、葫蘆鎮毗鄰,隸屬樂山市沙灣區。幅員面積89余平方千米,轄3個社區,13個村民委員會,總人口3萬1千余人,鎮人民政府駐太平鎮老街310號。
太平鎮領導成員
李萱: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劉林佳:黨委副書記、鎮長。負責鎮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工作。
人大主席:黨委委員、人大主席。負責鎮人大主席團等工作。與許強互為AB崗。
何磊:黨委副書記、政協聯絡站站長(兼任黨建工作辦主任)。分工負責基層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績效、巡視巡察、全面深化改革、國家安全、機要、保密、政協、統戰、民族宗教、檔案、機關事務、基層治理、“兩新”黨建、人才管理、退休干部、老(體)協、關心下一代等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委辦、區政府辦、區政協辦、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區委巡察辦、區委編辦、區委社工部、區委黨校、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檔案館。分管黨政辦、黨建工作辦。與陳娟互為AB崗。
杜皎: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工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督查督辦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紀委監委。與李楊互為AB崗。
李怡茹: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兼任黨建工作辦副主任)。金口河區對口援彝。
袁彪: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分工負責人民武裝建設、國防動員、民兵預備役、審計、財稅、金融、國有資產、鄉村振興(含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牽頭產業路建設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人武部、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稅務局。分管財政所、經濟發展辦。與王剛互為AB崗。
陳娟:黨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副主席。分工負責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創文、工會、團委、婦聯、黨史地志、商務工作。協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協助何磊抓好黨政辦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人大辦、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地志辦、區商務局。與何磊互為AB崗。
吳棚橙: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分工負責政法、維穩、信訪、依法治鎮、司法、心連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邪等工作,以及規劃建設、自然資源等工作,牽頭場鎮提升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信訪局、樂山監獄、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與羅敏互為AB崗。
李楊:副鎮長。負責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市場監管、教育、科協、文化體育和旅游、民政、殘聯等工作,牽頭國家衛生鄉鎮創建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區人社局、區醫療保障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教育局、區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區旅游景區服務中心、區殘聯、區科協、區紅十字會。分管社會事務和治理辦。與杜皎互為AB崗。
許強:副鎮長。分工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森林防滅火、發改、經信、統計、行政執法、生態環境保護、城鄉環境治理、通信、物流等工作。牽頭“五清”行動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交運局、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交警大隊、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統計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城服中心、沙灣生態環境局、區工商聯、區郵政局。分管綜合執法辦、應急管理辦。與人大主席互為AB崗。
羅敏:便民服務中心主任(管理八級)。分工負責退役軍人事務、行政審批、營商環境管理、禁毒工作。協助許強抓好“五清”行動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退役軍人局、區行政審批局。分管便民服務中心。與吳棚橙互為AB崗。
王剛: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管理八級)。分工負責農業農村(含三資管理)、水務、河長制、防汛、供銷聯社等工作。牽頭園區建設工作。對接區級部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區防辦、區供銷聯社。分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與袁彪互為AB崗。
太平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本級黨委和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信訪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7.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能和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太平鎮機構設置情況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文電、重要會務、目標績效、機要保密、信息調研、檔案管理、黨務政務公開、內部審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及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轄區內“兩企三新”黨建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風建設等工作;負責統戰和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鎮人大主席團、政協聯絡站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心下一代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優化營商環境,統籌產業發展布局、結構調整、對上爭取項目等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工作。牽頭負責鄉村振興工作;負責產業發展、自然資源、耕地保護、商務、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村鎮規劃和建設、工信、科技、統計等工作。負責項目建設、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負責轄區內所管鄉道及村組道的建管養運工作,承擔路長制工作。協調交通、電力、水利、郵政、通信、房地產等基礎建設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事務和治理辦公室。負責人武、國防動員、民政、社會保障、就業創業、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游、教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殘疾人保障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基層治理、“心連心”服務熱線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治建設等工作,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多元化解、防邪、司法調解、法律援助、外來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和動態調整。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承擔鎮安委會日常工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災救災減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權責清單的編制和動態調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賦權等,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開展日常巡查和有關執法檢查;負責集鎮秩序管理;負責統籌協調區級部門派駐或下沉在鎮的執法力量,支持配合相關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政所。負責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做好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及管理、財政收支管理、財務審計、政府采購、政府性債券債務管理、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財政稅務等工作;負責本級會計統一核算事務、工資福利發放。負責對村(社區)級組織財政扶持資金、村(社區)級三資的日常監管及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太平鎮設下列直屬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機構
(一)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牌子)。核定事業編制21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負責接受群眾咨詢,宣傳解釋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對群眾咨詢的服務事項實行一次性告知制;開展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代辦和幫辦服務,包括行政審批事項、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收費事項和各種證件辦理及其他需要由鎮一級提供行政服務的事項,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退役軍人事務、勞動力服務和保障等相關工作。負責文化旅游、文物保護、廣播影視、文藝演出、群眾體育、科技推廣、科普培訓、志愿服務等服務性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8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業機械、畜牧水產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護林防火、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農村安全飲水、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工作。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動植物防疫檢疫、動物重大疫病監測與防控等服務性工作。承擔農業和畜牧水產業廢棄物、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農業和畜牧水產業投入品、動物診療、畜禽屠宰工作,負責惠農補貼政策的宣傳、登記、核實等工作。負責河長制、田長制、林長制工作,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及濕地資源保護、小型水庫和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管理和運行維護、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抓好供銷社基層組織和經營服務網點建設,配合做好自然資源規劃和管理相關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太平鎮老街31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辦公電話:0833-365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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