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蘇沙路凱天公司門口外車輛限速”的建議,轉我單位辦理,按照代表建議辦理有關規定,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為及時消除潛在安全隱患,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您提出的建議,我局工作人員于6月13日上午電話與您就“蘇沙路凱天公司門口外車輛限速”問題進行溝通,于6月13日下午,會同區公安交警和區路服中心現場勘察,擬在蘇沙路凱天公司門口外合適路段設置“慢”提示牌和太陽能警示爆閃燈,并于6月18日完成安裝,該標識標牌在一定程度上警示了過往車輛限速謹慎通行。
同時,區公安交警在依托區間測速電子設備的基礎上(該道路設置區間測速車速為:小車每小時60公里,貨運車輛每小時40公里),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嚴厲打擊機動車輛超速和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謝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樂山市沙灣區交通運輸局
2024年6月19日
(抄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區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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