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軍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南陵社區櫻花廣場增設體育健身設施"的建議,轉我單位辦理,按照代表建議辦理有關規定,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南陵社區櫻花廣場權屬樂山金沫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現有健身器材由項目建設施工單位配套建設安裝,在項目設計方案中,僅規劃了一定面積的健身場地,因此,再次增加2-3張乒乓臺和若干其他健身設施,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規劃建設的現有健身場地面積已不能滿足增加體育健身設施的占地面積,如要增加體育健身設施,健身場地必須重新規劃建設。
二是可否增加體育健身設施,滿足群眾健身需求,需征得樂山金沫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同意,且由金沫公司配套實施建設。綜上所述,我局將進一步與金沫公司對接,再次就增加體育健身設施進行實地調研,合理規劃,爭取組織實施。
謝謝你們對全民健身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樂山市沙灣區文化廣播電視體有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3日
(抄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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