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實施方案》(川農函〔2023〕2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
(一)區范圍內在承包土地上種植水稻、玉米、大豆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植水稻、玉米、大豆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補貼發放對象為實際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實際種糧者,即“誰種植、誰享受補貼”,承包土地流轉和代耕代種種植水稻、玉米、大豆的以流轉協議或代耕代種證明為依據確定補貼對象,代耕代種證明可由村組核實后統一提供(附流轉或代耕代種地塊所屬農戶和面積)。
二、補貼面積
凈作作物按實際種植面積計算;玉米或大豆間套作的,間作物按實計算、套作按100%計算面積(其中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的,玉米和大豆面積都按照凈作面積計算)。
三、補貼依據
我區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的依據為:2023年度5月20日前種植水稻、玉米、大豆的實際面積。
四、補貼標準
由下達補貼資金總額和補貼總面積統籌確定,全區實行統一補貼標準。
五、實施程序
(一)基礎數據申報登記。各村、組在農戶信息登記時必須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補貼面積等內容。普通農戶按照附件2進行申報登記;合計種植面積超過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按照附件3格式申報登記。
(二)補貼面積公示、核實。農戶信息、補貼面積申報登記完后,經村組干部審核后進行公示,按照統一公示模板格式(附件2、附件3、附件4),集中在各村委會或各組較集中地方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公示(上傳公示圖片)。公示期間,各鎮(街道)進行抽查復核,發現問題及時核實糾正。公示無異議后,各村將面積核查登記表(附件2、附件3)經農戶簽字確認后報送至各鎮(街道)。
(三)數據匯總報送。5月27日前,各鎮(街道)將復核和公示無異議后的面積統計匯總,經主要領導審核簽字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匯總全區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面積,與區財政局根據下達我區補貼總資金測算出我區補貼標準。
(四)人員信息比對。將各鎮(街道)上報農戶信息在“樂山市強農惠農一卡通平臺”進行比對,將信息錯誤的返給所在鎮(街道)進行核對和修正,確保上賬成功率。
(五)資金發放。補貼面積和補貼標準確定后,區農業農村局測算農戶資金表返鎮(街道)核實確認后,再通過“樂山市強農惠農一卡通平臺”將補貼資金通過社會保障卡直接發放到農戶。
六、相關工作要求
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現有相關補貼發放基礎數據、糧食作物保險承保數據、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身份信息等數據,精準識別實際種植水稻、玉米、大豆的農民,加強對補貼面積的核實,依法依規公開補貼信息。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各鎮(街道)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本鎮(街道)的補貼工作具體負責。
(二)廣泛宣傳引導。
向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鎮(街道)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重點明確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補貼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的生產者、補貼目的為穩定農民收入。
(三)強化信息公示
嚴格執行補貼公示制度,由各鎮(街道)落實在各村委會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公示責任主體均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應當充分聽取農民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核實糾正。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設立“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區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833—3444818,區財政局舉報電話0833—3447307。
(四)開展監督檢查
各鎮(街道)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政策執行不力的要及時發現糾正;對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套取、貪污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樂山市沙灣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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