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沙灣區綏山產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加強機動車停車設施建設、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有關規定,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停車難矛盾,不斷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智能化水平,經沙灣區十屆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將樂山市沙灣區綏山產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的占道停車泊位和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占道停車收費
1.計費時段
停車位每日8:30至20:30為一個計費時段,其余時段不收費。
2.收費區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規定,結合我區交通實際情況,將停車需求大,交通擁堵、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劃為A類區域,停車需求和交通擁堵矛盾相對較小的區域劃為B類區域。
A類區域:銅河路北段(玖熙堂南路口)-銅河路中段-銅河路南段-沙岸路-茶溪路-文豪路-綏山路-尤埂路-石馬路-沫若大道中段-沫若大道北段-沫若大道(玖熙堂南路口)以內區域。
B類區域:沙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除A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
3.收費標準
每車每次停放時間不足20分鐘的,免收該車該次停車費。每車每次停放時間等于或超過20分鐘的,計費時間開始為駛入時間,計費單位為小時。
A類區域占道停車首小時內2元/輛/次(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以后每1小時加收1元,1天(12小時)最高收費10元/輛。
B類區域占道停車首小時內2元/輛/次(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小時至4小時期間每小時加收1元,4小時后每小時加收0.5元,1天(12小時)最高收費8元/輛。
二、停車場收費
1.計費時段
停車泊位每日0:00至24:00為一個計費時段(24小時)。
2.最高收費標準
同一停車場每車每日無論一次超時停車累計收費計價或多次停車累計收費計價超過12元的,最高收費標準為12元。
3.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
每車每次停放時間計時方式:駛入停車場時開始計時,駛離停車場時結束計時,駛入至駛離時間為停放時間。
每車每次停放時間不足20分鐘的,免收該車該次停車費。
每車每次停放時間等于或超過20分鐘的,計費時間開始為駛入時間,計費單位為小時,等于或超過20分鐘且不足1小時的,計費時間按1小時計,第1個小時以內計價標準為3元/輛/次。
停放時間在1小時及以上的,每超過1個小時,車輛加收1元停車費,超時最后1小時計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同一停車場當日累計加收不超過最高收費標準。
三、停車優惠政策
1.免費車輛:停車不足20分鐘的車輛免費;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救災搶險車、環衛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免費;殘疾人專用車輛和其他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免費的車輛免費。
2.減費車輛:新能源車輛前兩小時免收停車費,2小時后按照車位所在區域收費標準開始計收。如國家、政府有新的政策規定出臺,按新規定執行。
四、停車收費管理
經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做好停車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在停車場所出入口等顯著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地位置、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間,如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樂山市沙灣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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