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 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
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內容(要素)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適用于本地區的政策、技術標準等規定要求。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 |
征地前期準備 |
征收土地預公告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最新修訂) |
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3 |
征地前期準備 |
土地現狀調查 |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按規定確認后,調查結果予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最新修訂)、《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含各鎮人民政府)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4 |
征地前期準備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滿后,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最新修訂)、。 |
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5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 |
依申請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結果公開。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確定的時間制作《聽證通知書》;按《聽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材料。 |
《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
《聽證通知書》應在組織聽證7個工作日前前通知當事人和擬聽證事項的經辦機構; |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6 |
征地審查報批 |
征地報批材料 |
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定,組織用地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報批材料予以公開。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其他相關文字報批材料和圖件由各省(區、市)確定公開方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定。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7 |
征地審查報批 |
征地批準文件 |
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批復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轉發批復文件應予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最新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 |
征地組織實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據用地批復文件,縣(市、區)人民政府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最新修訂)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 |
|
√ |
|
注:1.公開內容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可選項,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公開渠道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實施中的公開渠道;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批準后的公開渠道。

川公網安備 51111102000101號